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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通用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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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通用6篇)

为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XX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函〔20XX〕47号)和《XX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函〔20XX〕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XX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5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10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老街社区、城内社区、筑阳社区、西关社区、顺城街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21年,城关镇、茨河镇、紫金镇、五山镇、庙滩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22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40%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20个。

2025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谷发改环资〔20XX〕170号)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1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50-100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100-200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1)每个保洁员配置1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1个垃圾集并点,每3-4个村配置1台垃圾收集车。(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1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22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XX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XX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1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根据《XX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XX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市垃圾分类办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落实《20XX年度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衢分类办〔20XX〕4号),扎实推进市机关集中保障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和中心下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20XX年12月底前力争实现本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垃圾投放准确率力争达到100%;全市新增10%以上(含)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努力成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和示范工程。

二、加强领导

为提高工作认识,有效推动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机关和下属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决定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中心主任徐剑同志担任组长,阮涵彦、何水根、周世红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及中心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中心服务处,由服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处长为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同时,建立中心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和引导员队伍。郑杰、何锋同志和亚太物业公司经理吾振宇、海川物业公司经理孙燕飞为垃圾分类监督员,各楼宇主管为垃圾分类宣传员,同时各楼宇设垃圾分类引导员(志愿者)2-4名,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补齐满员。

三、工作措施

1、营造工作氛围。中心负责保障的9幢办公大楼的电梯间、大厅,6个大食堂都要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各洗手间等公共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要通过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温馨提示等方式推送垃圾分类知识。中心微信平台要积极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经验做法。要充分发挥微信群、钉钉群的作用,市垃圾分类办下发的通知、文件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和编外员工。要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和物业从业人员了解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工作培训。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工作要求,组织好干部职工、物业、安保、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每一名干部职工、物业、安保、餐饮人员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提升干部职工、物业、安保、餐饮人员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的综合能力。

3、发挥结构优势。要根据保障中心的特点,充分发挥物业、安保、餐饮从业人员多、分布广的优势,从中心和下属单位、外包服务单位三个层级组织好志愿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并且结合主题机关支部党日、进社区服务日等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影响身边人参与我市的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

4、开展系列活动。一是要和列入10%提升示范的单位开展一对一的交流、沟通,帮助他们对标对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各项活动,确保年度目标的如期实现。二是要组织好志愿者引领示范活动。主要在每个集中办公区域的垃圾站设垃圾分类引导员,引导干部职工、周边居民正确投放垃圾。三是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力争优良率达90%以上。

5、配齐投放设施。

(1)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区域,如大厅、电梯厅、洗手间、公共会议室、垃圾站的分类垃圾桶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各办公室内部和单位自身的会议室由各单位自己负责。食堂的垃圾分类桶由食堂自己负责。

(2)每层楼公共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不少于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每楼层洗手间设易腐垃圾桶1个,每个开水间设茶叶、果皮桶一只。每个办公室内部原则上至少设两分类(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垃圾桶1只(规范摆放:即摆放在一起,不得分开使用)。

(3)各垃圾站设100-120升的垃圾桶4只及以上,分别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其他垃圾桶。

(4)城市展览馆的垃圾桶由原则上由城市展览馆按照其个性要求及分类标准自行设置。

(5)下属单位的垃圾桶按标准各自负责。

(6)标志标识由保障中心统一提供,各单位不得自行设计。

6、层层落实责任。将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的集中办公区域划分为六个责任区。由组长负总责,副组长负领导责任,各成员负具体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办公室:市行政中心7、8号楼;

财务处:市行政中心4号楼、市信访局;

房产处:市行政中心1、3号楼;

服务处:市行政中心2号楼;规划楼(城市展览馆);

保卫处:市行政中心5号楼;

车管处:市行政中心6号楼。

各处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处室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责任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指导、监督作用,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7、强化监督检查。一是不定时地组织检查。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牵头,赴各点检查指导;二是实行工作交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逐件交办,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要建立工作台帐。由分类工作办公室、各物业公司负责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各处室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梳理、报送工作,中心办公室要利用微信、钉钉平台,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8、及时总结上报。由中心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年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垃圾分类办公室。

篇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为深入推进和平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XX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X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落实区委、区政府“三三四”工作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相结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美丽XX。

二、工作目标

1、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宣传培训和社会动员,到2020年6月份,辖区范围内公众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2、2020年9月底,实现辖区内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

3、2020年底,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分类正确率100%。

三、分类模式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厨余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住宅小区、农村应当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园林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统称为专业垃圾,通过专门收集运输渠道实行专业化处置。

四、工作任务

1、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利用小区内宣传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知识普及;因地制宜,在小区内绿地、游园等区域设置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公益广告;整合社区、物业、楼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小区内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担任引导员,号召社区党员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党员先行、志愿服务等措施,带动小区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2、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分类知识进课堂”、“垃圾分类手抄报”、“环保小卫士”、“垃圾分类讲座”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孩子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熟知垃圾分类知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家庭、社会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

3、在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探索实行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定点有偿清运,并加强对可回收物、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

2、召开推进会议。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上门入户宣传、组织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入户、入脑、入心”,在全辖区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氛围。全面加强垃圾分类培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行动自觉,促进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4、硬件设施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居住区垃圾箱房建设改造、功能升级,落实好小区宣传栏、公示栏、容器标识的规范化工作。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沿街商铺开展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督促单位做好硬件配套设施。

5、组建志愿者团队。社区居委会牵头,在每个居民区组建一支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引导。定时定点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现场监督与指导。定期在各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会议,进行垃圾分类现状讨论分析、垃圾分类知识再培训、宣传技能再培训,宣传督导经验分享等。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硬件设施改造、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考核评比等工作。

2、落实经费支持。统筹相关预算项目,对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宣传动员、检查考核等工作,优先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确保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建立。物管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由所在物业承担,开放式小区、自管小区的垃圾分类经费由办事处承担,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闻宣传、社区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区相关部门报送信息。

篇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紧密结合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有机垃圾处理全链条”的总体要求,建立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有效模式。20XX年9月底前完成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添置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垃圾精细化分类工作。20XX年起,建立农贸市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逐年提升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资金,强化国有、集体农贸市场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分类标准上,结合农贸市场垃圾产生的特点,优先实施“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推动重点上,鼓励直运模式,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总体设计,成熟一条线路推动一条线路,形成由线到片、由片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农贸市场特点重点探索有机垃圾的分时收集、集中处置、循环利用的有效路径。完善相关标准和措施,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工作。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各分局分管副分局长任副组长,市场合同监管科相关人员、分局市场条线专管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管,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监管科,市场合同监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管农贸市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并对农贸市场有机垃圾收集开展调研、督查和考评。

各市场监管分局(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展本辖区内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协同各辖区环卫部门,指导农贸市场与环卫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处置合同,建立农贸市场垃圾收运体系,形成统一有序的规划体系;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20XX年4月-5月)。制定XX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完成任务部署。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根据职责,以农贸市场作为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完善设施,建立体系(20XX年5月-9月)。按照《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5月份,以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为重点,各个区镇、办事处辖区内至少设置一个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示范点;6月份,推广样板示范,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铺开;9月份,全市农贸市场基本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铺设,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20XX年度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在内部改造完成后,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到位。

(三)明确标准,强制分类(20XX年6月-12月)。配合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制度,提升分类实效,使分类成效看得见、感受得到。各分局根据《XX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表》(附件2)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逐个考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市场日常管理考评。

(四)梳理总结,推广运用(20XX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好的做法,查找存在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深化宣传引导。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落实“限塑令”的有关要求。在农贸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并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和生态文明公益广告或宣传语。对市场经营户、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并建立台账,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并对消费者垃圾乱投放行为进行规劝引导。

2、落实主体责任。各农贸市场落实市场主办方“第一责任人”制度,设立市场垃圾分类专(兼)管人员;对垃圾分类一线工作者开展教育培训并建立台账,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落实分拣、收运、管理人员,加强源头分类监督指导和清运处理,做到垃圾分类准确和日产日清;对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建立互动互助、互相监督的机制,协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3、突出重点环节。根据农贸市场产生垃圾的种类、时段等特点,重点探索易腐垃圾分时收集的有效路径,追求“操作可行、管理提升、各方支持、群众认可”的多重效应。提高农贸市场周边垃圾分类亭的建设水平,畅通垃圾收运渠道,推进有机垃圾回收处置,形成“分散收集、集中处置”的有机垃圾循环利用模式。

4、完善收运体系。垃圾分类是一件关系群众生活的大事,各市场应将其视为重点工作之一,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常态长效化。各市场根据自身易腐垃圾产生量,配置足量的分类垃圾桶,合理、规范放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维护工作,做到放置规范、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同时,垃圾清运应交由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负责,并应签订各类垃圾收运合同(协议),做到清运及时,确保分类垃圾妥善处理。

5、加强监督考核。把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列入20XX年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和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结合2018—20XX年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新建和新改造的农贸市场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建设改造验收考核体系。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开展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市场主办方加强对场内经营者垃圾分类的有效考核,逐步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

篇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XX〕93号)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内75%以上的街道(镇)和4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10%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街道(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15%以上,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三)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1、推进全域覆盖。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XX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吃得文明”“光盘行动”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分类处理体系,有序推进洛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加快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难题。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鼓励并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协助区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资源化利用。各区县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明确厨余垃圾处理方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引导区县规划建设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为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发动全社会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妇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推广“XX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快出台《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一套符合XX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区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XX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XX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科技支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完善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置、污染物排放等技术标准,攻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核心技术,开展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和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区县政府、市级部门考评体系。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评。(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政府督查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

(六)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区县和市级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局《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XX年工作要点》、《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度考核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区综合体、大型商超市(以下简称“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有效提升全区大型商超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XX区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引导,全面动员发动

指导、督促辖区内大型商超在垃圾投放点或显著位置张贴垃圾分类海报,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指导各大型商超发动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劝导员、志愿者,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二)落实源头减量,推进绿色消费

各大型商超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积极开展无纸化办公,推广网络化、信息化,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数量,使用可重复使用餐具,尽量不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光盘”行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减少剩余;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鼓励顾客自带环保购物袋,优先供应耐用型、节能型、环保型商品,尽量不提供一次性物品,控制和减少垃圾数量,做好源头减量。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超大力推广净菜进场,设立净菜销售专区,加大净菜销售和供应,提高净菜供应量和占比率。

(三)合理设施配置,满足分类投放

大型商超应根据《XX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施步骤与执行标准指导意见》,按照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分类设施满足投放原则,在商超出入口、电梯口等人流量较大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便于消费者投放垃圾;依据日常产生的有害垃圾数量,在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并将收集到的有害垃圾纳入相应专项分流体系;有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商家,应单独设置厨余垃圾分类设施,并将餐厨垃圾收集后纳入餐厨垃圾专项分流体系;装修、绿化修剪期间,应指定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点,并将收集到的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纳入相应的专项分流体系;商超其他部位或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满足相应分类投放的分类收集容器。

(四)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大型商超作为开展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增强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日常管理,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实施分类分区管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更新,积极推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创新,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建立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机制,积极培育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力度

XX区商务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沟通协调和上下衔接,明确专人做好具体对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切实履行职责,深化分类工作氛围

加强对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宣教力度,通过典型模范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督导检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对大型商超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处置不合规的主体,配合主管执法部门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绿色商场评选、商务资金项目等争先创优、政策扶持重要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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