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

百善孝为先作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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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百善孝为先

——题记

我们跌倒时,是谁鼓励我们爬起?我们犯错时,是谁耐心地教导我们?我们哭泣时,是谁小心翼翼地擦去我们的泪水……

没错,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一直陪伴着我们,为我们默默地付出了十二个春夏秋冬。每一位儿女的外貌和心灵深处,都深深地刻上了自己父母的烙印。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逐渐长大成人,在每天的晨曦中和夜晚的灯光下,我们都能深深地感受到父母为养育我们甘愿付出一切的那种精神。作为儿女,我们要学会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孝”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的观念源远流长,在商朝时期的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孝”字,这表明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学会了怎样孝敬父母了。我国古代还把“孝”看成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为人子女者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人们是务必身体力行的。

还记得“感动中国”人物田世国么?这是“感动中国”评委会给他的颁奖词: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一个被追问了千年的问题。一个儿子在2004年用自己的身体做出了回答,他把生命的一部分回馈给病危的母亲,在温暖的谎话里,母亲的生命或许依然脆弱,但是孝子的真诚已经坚如磐石。田世国,让天下所有的母亲收获慰藉。”

其实,孝敬父母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是做人的根本,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对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照顾、不体贴、不尊敬、不爱戴、不常怀有感谢之情,又怎么会去爱他人、爱集体呢?一个人对生身父母都没有深厚的情感,又怎么能够升华出高尚的爱国之情呢?一个人只有爱自己的父母,才会爱别人,爱社会,爱国家。尊敬、赡养父母,不只是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我们要牢记: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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